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3月2日讯,环境商会建议推进市政公用事业PPP(公私合营)机制发展,加快环境基础设施的市场化进程。
继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环保“市场化”明确成为发展趋势。《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成为六大体制改革之一。业界认为,制度建设的核心就是以市场化的手段解决环保问题。
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表示,PPP模式主要适用于市政公用事业(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截至目前,PPP模式在全国污水处理厂的覆盖范围接近一半。“在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发展PPP模式已经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3月2日,环境商会“2014两会提案媒体见面会”上据发布《市政公用事业PPP机制进展及建议》指出,尽管国家早在2002年就已经提出市政公用行业的PPP模式,并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但目前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多种问题。
因此,环境商会建议:
一、简政放权,减少行政流程。为避免由于复杂的流程,导致项目决策、管理和实施效率低下,建议议地方政府指定机构或部门专门负责PPP 项目工作开展,使项目管理系统化、规范化,不仅便于公私合营双方谈判,也可避免政府部门内多头管理、工作互相推诿、项目操作程序不规范的弊端,有利于以PPP 模式推进融资项目。
二、加强财务监管。该方案指出,PPP模式原则在于发挥各自优势,私营机构无法完成或不愿承担的工作由政府实施,其余由私营机构负责。政府监管公共产品的价格、质量及服务,双方合理分担项目风险和收益。
针对水务PPP项目,中央应加强地方政府对财政资金支付污水及垃圾处理项目进度情况的监管,保证基础设施有稳定的运营费以持续正常运转。
此外,地方政府财政、发展改革(价格)等部门应从地方财政预算中按一定比例固定城市基础设施的补贴资金,尽快建立水价补贴补助机制的具体形式及标准,从而更好地带动当地水务行业的市场化进展。
三、明晰边界与责权分配。基于目前政府对PPP项目的管理存在着法规制度缺失、政府权责划分不清、管理效率不高等问题,建议采用细致和积极的方法设计项目和合同结构、协调参与者之间的关系,以使政府及国营机构和发起人之间利益一致或共享,从而避免冲突和减少风险。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