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灰”是垃圾焚烧的剩余物,垃圾焚烧产生的致癌物“二恶英”90%都在飞灰中。未经固化处理的飞灰处理不当,其中大量的重金属及二恶英会造成严重的污染事故,危害居民健康。2010 年,澳门垃圾焚化中心因违规处置飞灰,导致二恶英及大量有毒物质随飞灰飘到各处,遭披露后引发民众抗议。据澳门新闻局披露,卫生局为 522 名居民进行了健康检查,有123 人有健康异常情况,其中 49 人需要进一步跟进。2013 年 12 月,武汉市垃圾焚烧厂“飞灰”扰民问题,再次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垃圾焚烧的关注。据统计,2011 年全国城市垃圾焚烧量为2599.3 万吨,如按飞灰量为焚烧垃圾量 3%估算,全国年产生 78 万吨飞灰,约 50%的飞灰没有得到妥善处理。
目前,全国仅有少数几座城市在进行垃圾焚烧飞灰处理。一方面,飞灰处理成本很高。早在 2008 年,飞灰就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焚烧残渣的第一项,只能在危险废物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费用约为 2000 元/吨。2008 年《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规定》实施,飞灰经严格预处理后,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其处理成本大幅下降,但也需要 800—1000元/吨,相当于每吨垃圾需要 30 元来处理飞灰。另一方面,由于市场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存在恶性竞争的问题。同样是飞灰处理,成本从 1500 元/吨、500 元/吨和不要钱同时存在。与此同时,中国的垃圾处理收费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地方甚至还没有开征垃圾处理费,更不用说将末端的飞灰处置成本纳入其中。即使是在开征垃圾处理费的城市,很多还在沿用 20 世纪 90年代的征收方案,例如,北京市每月每户只收 3 元。绝大部分地区的垃圾处理费只占垃圾处理成本的 20%~30%。这种收费现状,再加上政府补贴机制的缺失,不难解释为什么“飞灰”处于“乱飞”状态了。
根据“十二五”规划,垃圾焚烧产业将呈爆发式增长,占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比例将由2010 年的 19.62%上升至 2015 年的 35.24%,沿海地区占比要达到 48%;日处理能力由 8.96 万吨/日上升至 30.72 万吨/日。垃圾焚烧飞灰产生量也将增加近 3 倍。如这些飞灰不能得到安全处置,将是危害环境的极大隐患。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对飞灰处理的激励和补贴机制。一是将飞灰处理成本计入垃圾焚烧补贴或进行专项补贴。如 2013 年东莞市为了激励并监管垃圾焚烧厂飞灰安全处理,重新核定垃圾焚烧处理成本,计入“飞灰处理”成本,将垃圾焚烧处理补偿标准从原来的 89 元/吨调整为 110 元/吨。二是将企业收益与飞灰等处理处置是否达标挂钩。如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及废气排放超标或未妥善处置飞灰,扣减其上网电价补贴或调低垃圾焚烧价格。达标情况良好,可适当增加其上网电价补贴或提高垃圾焚烧价格。
2、提高社会居民垃圾处理费收缴率,适当提高收费标准。相关部门应督促所有城市均开征垃圾处理费。如推广垃圾处理费与水费、电费、燃气费等捆绑收取制度或委托代收。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收费标准。以北京市为例,每吨垃圾处理费用至少 158 元,若按照每人每天产生垃圾 1kg,则每人每月需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约 5 元。
3、突破低成本高效的飞灰处理技术。对于飞灰,国内外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处理系统普遍采用半干式喷雾洗涤塔+袋式除尘工艺,符合环保标准的烟气经烟囱排入大气。若环保标准较为严格,则须向烟气中加活性碳,以吸附烟气中的二恶英和气态汞等重金属,导致处理成本高昂。建议发改委等部门设立技术研发专项资金,支持研发成本低、效率高的飞灰处理技术,并在全国内进行产业化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