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2月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时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昨日就“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重要论断进行了解读。
正确认识改革决策
与立法决策的关系
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立法工作方面要求和任务的研究意见》,请您介绍一下《研究意见》的形成过程和主要内容。
答:三中全会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加紧了对《决定》涉及的立法问题的研究,形成了《研究意见》稿。《研究意见》主要是梳理《决定》内容涉及的现行有效法律,分析改革措施与现行法律的关系,明确需要制定哪些新法律、修改或废止哪些现行法律,提出落实立法任务的建议。
问:如何理解“改革必须于法有据”?这是否意味着在处理改革和立法的关系上要做到“先立后破”?
答:是这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我国的制度建设总体状况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有很大的不同。以前很多方面没有法律,无法可依,需要先破后立,边改边立。现在的情况是,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总体上已经有法可依。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要求坚持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改革举措。需要修改法律的可以先修改法律,先立后破,有序进行;有的重要改革举措,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要按法律程序进行。
可以说,立法引领改革,改革推动立法。去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采取一揽子方式“打包”修改19部法律,如从各领域简化、下放和取消了相关行政机构的审批权,审议通过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审议通过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单独两孩”政策依法启动实施,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这些都是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于法有据要求的具体实践。
70多部法律需立改废
须统筹谋划、扎实推进
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涉及多少部现行法律?
答: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42部,《决定》涉及改革领域的现行有效法律就有130多部,包括法律132部,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7件。
问:涉及到这么多法律项目,应该如何与全面深化改革相衔接?
答:关键是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把现行法律执行好、实施好。要将三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首先必须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证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通过现行法律的实施把《决定》确定的各项任务贯彻好、落实好。二是要按照《决定》的要求,抓紧做好相关法律的立改废工作。《决定》中很多改革举措对法律的立改废提出了明确要求,涉及70多件立法项目,其中需要制定法律的项目20多件,需要修改或废止法律的项目40多件。有些改革举措涉及的立法项目比较明确,有些则需要根据改革进程继续研究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三是要统筹谋划改革涉及的各个层级的法律规范。我国的法律体系是由多层级的法律规范构成的。当前,配套法规不健全依然是继续完善法律体系和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的一个突出问题。要进一步明确制定配套法规的时间和程序要求,建立健全督促反馈机制,加强配套法规制定的督促指导。
为全面深化改革
提供强有力法制保障
问:现在到2020年全面完成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任务还有7年时间,法律的立改废工作千头万绪。如何才能做到蹄疾步稳?是否有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答:切实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需要在推出改革举措的同时谋划好法律的立改废工作,区分轻重缓急,加强组织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
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制定任期内的立法规划和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在70多件立法项目中,有50多件已经列入了立法规划或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承担起草任务的单位要按照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的要求,抓紧相关立法工作。20来件未列入规划或计划的多数是修改法律的项目,建议有关方面根据改革进程加紧研究起草工作,及时提出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
问:如何理解法律和配套法规的关系?
答:这个问题很重要。前面提到,当前,配套法规不健全依然是继续完善法律体系和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的一个突出问题。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提出的立法方面的任务,需要统筹研究各个层级的法律规范。涉及法律的,我们将按照科学立法的要求,努力使法律规定更细化,做到能明确则明确、能具体则具体,增强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