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1日电(记者李云平)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内蒙古将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确保4年内淘汰全部黄标车,杜绝车辆“冒黑烟”现象。
据介绍,内蒙古将采取划定黄标车禁行和限行区域、资金补助、强制报废等措施加快淘汰黄标车进度,到2015年年底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的运营类黄标车,到2017年淘汰全部黄标车。
按照规划,内蒙古各级人民政府将通过财政预算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项目予以财政补贴;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提高尾气控制水平。
为加强机动车辆环保管理,内蒙古将依法强化机动车年度检验工作,对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不予发放环保标志、严禁上路行驶,预计到2017年年底全区所有机动车辆环保标志发放率达80%以上。
(原标题:内蒙古拟在4年内淘汰黄标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