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2月27日讯,随着“3·15”临近,保监会近日召开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专家学者座谈会。保监会主席助理梁涛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一时运动式的,需要监管保持高压态势,持之以恒。
近年来,保监会从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两方面入手,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了一些短期见效、长期管用的工作。消费者是保险业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必须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只有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规范保险公司经营行为,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才能充分发挥保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不过,梁涛强调,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保险产品开发、销售、理赔、投诉处理及消费者教育等环节,需要全行业共同努力。同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具有顽固性、多变性和反复性,新产品、新业务的推出,也会伴随出现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种新表象。梁涛指出保险消费者权益,需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必须在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上下功夫。形成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使监管政策意图能够传达顺畅,监管政策措施能够落实到位。
二要,强化保险公司主体责任。从规范保险公司各项经营行为入手,保护好消费者的各项合法权益。加大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三要,重视透明度监管。督促保险公司加大对涉及消费者权益有关信息的披露力度,公布保险公司服务质量评价结果,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
四要,建立借力监管机制。保护好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除了监管机关做好工作之外,还需要发挥好行业协会的自律职能,发挥好有关部门的协同作用,发挥好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并借助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持。
发稿:葛振兰/曹敏慧 审校: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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