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2月27日讯,周四上午,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在《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亟需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承包农户为基础发展家庭农场,一方面可以培育专心务农的商品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建设现代农业。
张红宇表示:家庭农场肯定涉及到土地流转的问题,特别是在我国人多地少,发展家庭农场除极个别的家庭农场可以依靠自己的承包地,一般来说,发展家庭农场都涉及到流转他人土地的经营权,形成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我想土地流转肯定是和家庭农场的发展密切联系起来。
其在会上表示:在流转土地的过程中,一定要在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形成适度规模经营,总体而言,家庭农场的发展不管从事什么产业,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稳定农户的承包权,放活土地的经营权,这是大势所趋。从长远讲,最根本的措施还是赋予家庭农场这些真正的农地经营者以更稳定的土地经营权。
据本社此前整理发现,目前已有超过十省相继出台了有关家庭农场的政策。其中,吉林省农委此前下发的《关于积极发展家庭农场的通知》中提出,到2013年年底,吉林市将努力发展家庭农场300个以上。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则于去年11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此外,安徽省也规划,到2015年,全省农、林、牧、渔等行业示范家庭农场重点培育的将达到1000个左右;到2017年,全省家庭农场总量达到3万个。
发稿:梅岭/王娟娟/古美仪 审校:季鹤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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