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中部地区8个省份价格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湖南、江西分别上涨3.4%和2.9%。与去年同期相比,5个省份涨幅扩大,湖南、江西分别提高2.3和1.1个百分点;湖北涨幅与去年同期持平;黑龙江、山西涨幅分别回落0.9和0.3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3个省份涨幅扩大,吉林提高0.3个百分点,黑龙江、湖南均提高0.1个百分点;安徽涨幅与上月持平;4个省份涨幅回落,河南、江西分别回落0.4和0.2个百分点。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或据此计算)
1月份,中部地区8个省份价格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湖南、江西分别上涨3.4%和2.9%。与去年同期相比,5个省份涨幅扩大,湖南、江西分别提高2.3和1.1个百分点;湖北涨幅与去年同期持平;黑龙江、山西涨幅分别回落0.9和0.3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3个省份涨幅扩大,吉林提高0.3个百分点,黑龙江、湖南均提高0.1个百分点;安徽涨幅与上月持平;4个省份涨幅回落,河南、江西分别回落0.4和0.2个百分点。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或据此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