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2月26日电(记者吴书光)一个远近皆知的霸痞分子“竞选”村支书,在乡镇党委宣布“选举”无效的情况下,仍自封村支书“主持”村庄工作,村民敢怒不敢言。
日前,山东临沂市法院对李振山黑社会性质组织作出终审判决,李振山等10名骨干分子受到法律制裁。
李振山团伙缘何能长期为害乡里?“恶人霸村”背后暴露的乡村治理问题如何破解?
恐吓、殴打 霸痞分子“顺利当选”村支书
2011年4月,临沂市河东区村级党支部换届选举期间,八湖镇李位林村村民李振山利用恐吓、殴打其他党员等手段竞选村支书。选举当天,李振山带领数名霸痞人员为他“助威”,“顺利当选”。
据八湖镇党委调查,李振山在村里和镇里根本没有党员关系,也提供不出自己是党员的证明,因此八湖镇党委宣布取消其竞选资格,不承认“选举”结果。
根据党章等相关规定,村党支部实行选举制,只有党员才有资格竞选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八湖镇党委相关人士说,李振山的党员关系不在李位林村,也不在八湖镇,是不是党员也不清楚,没有资格参加他村里的选举。
多名证人称,李振山是有名的“黑社会痞子”,“一提李振山都知道,老百姓都怕他。他不是党员还当上村支书,党委宣布选举无效,他还是自封书记主持村里的工作。”
记者了解到,李振山横行霸道十多年,老百姓一听这名字都很害怕,“他太有名了”。
这样的人何以能霸占村基层组织并在上级党委宣布“选举”无效情况下,仍“主持工作”?
临沂市公安部门人士介绍说,从表象上看,李振山团伙不是浮在面上,为逃避打击往往使用恐吓、威胁等软暴力,具有隐蔽性;老百姓都害怕打击报复,有“吃哑巴亏”的心理,不敢向公安机关举报,影响了对这类人群的打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