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周五北京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之后,今天上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市计生条例的决定,自3月1日(周六)起正式施行。同样在3月1日,广西自治区也将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上月中旬召开的区人大常委会已通过了修改计生条例决定。
上海市人大网站周二消息称,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此次会议修改对象是2004年4月起施行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条例把之前单独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规定从农村居民扩大到全市户籍人口。同时,原来的“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可获二胎生育资格也随之调整,修改为“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一方为独生子女”。
据上海市卫计委负责人介绍,上海市每年出生人口在每年20万左右,生育政策调整后,前几年可能增加多一点,以后每年大概会新增2万至3万,按照目前上海医疗卫生资源估算,应对每年25万左右的新生儿没有太大的压力。
今年以来,先后有浙江、江西、安徽、天津、北京等多个省份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大智慧通讯社从接近国家卫计委的知情人士处获悉,预计到今年三季度,全国多数省份都将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去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根据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性法规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