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1日电(记者 曹滢 姜春媛 底东娜 袁晗)冷水江公务员工资曝光后,很多人也感叹“公务员工资居然如此低!”。从构建高效廉洁的行政管理体质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角度看,公务员的隐形福利和显性待遇之间应该是什么样的合理关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所长、党委书记聂高民在接受《新华访谈》采访时表示,提高公务员工资,要建立工资正常的增长机制,应和社会的同类、同层级。从市场角度来看,工资形成机制的基础也是在市场形成的,但是公务员的工资不是在市场形成的,公务员的工资有了可参照的东西,那你的增长工资才是合理的。
[聂高民]关于公务员的工资待遇问题,这里主要的还不是隐性和显性的关系,主要是现在工资形成机制是不同轨的,改革就有一个方向是未来各种待遇和社会保障加在一块看的总体待遇水准,应该有一个制度上的同轨。目前主要对公务员,包括事业单位这一块,主要是在养老和医疗上的社会保障方面和企业职工是不同轨的,和居民更是不同轨的。所以单看一个工资水平可能看不出这里面的差别来。我们所里做过一个测算,把养老和医疗反过来加到工资里,或者说对你的退休待遇和其他职工、居民来比较的话,这中间就形成了一个差距。单从退休待遇来看,我们的测算就是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等于是1.8:1.5:1的关系,这是从保障角度来看,如果保障反过来加到工资里,这就是另外一个数了,这就是为什么公务员的职业特点,他有他的稳定性,有他的可靠性、低风险性,这是体现出来的一种职业特点。
三中全会以后,未来的改革方向至少在社会保障这一块要逐步来研究,能趋向于一种一致的原则和标准来进行同轨改革。刚刚出台了一个农村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一样,这个还是层面比较低的状况,但是再往这方面来触及,这就是比较深、比较大的改革了。如果在这个基础上,未来怎么判断工资的高低,可能就会有一个章法,我是赞成如果公务员的工资低的话,那应该提高。但是这个提高必须要有一个准则,要有一个标准体系来判断,要建立在什么基础上?我们觉得他应该是有一个可比较的一个参照,就是你要提工资,你要建立工资正常的增长机制,必须要说出一个依据来。实际上我们把它叫做公务员的工资应该和社会的同类、同层级,那如何看待同类、同层级,这个是另外说,应该跟他们的工资水准、实际待遇水准要进行一些平衡,也就是说你落差低了那应该提上来。但问题现在在于市场这一块的统计还是有问题的,有一部分工资也不完全是市场形成的。我想从市场角度来看,工资形成机制的基础也是在市场形成的,但是公务员的工资不是在市场形成的,公务员的工资有了可参照的东西,那你的增长工资才是合理的。我同意你说的各种差距,实际上现在情况是什么呢?比如说公务员内部,地区之间的差距可能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生活水准不一样,那改革开放之前也是分类的,几类地区几类地区,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这个合理性的斜度在哪里?标准在哪里?内部不同层级之间的级差有一定的合理性,我倒觉得内部级差相对改革开放之前还要小,你说部长比处长工资高多少,特别是当工资本身表格没有动,只是补贴在增加的情况下,有时候补贴又趋向于平均化的情况,这就会形成内部的小。现在问题是在同一个地区能不能实行内部公平的东西,不能搞成一个本单位通过什么手段使得这个单位比那个单位的待遇要高,有的部门叫“清水衙门”,有部门叫“肥缺”,这就有问题了。
[主持人]也就是说简单的研判某个群体工资高与低需要有一个参照标准,而这个标准目前来讲是很难统一划定的。现在各个群体之间,比如城镇、农村、公务员系统,社会保障基础都不一样,医疗、养老差距都很大,在这种差异之下,再去进行工资的比较,不是很科学,也不够理性。
(原标题:专家:公务员工资增长机制应与市场有可参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