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2月18日电(记者林宏)记者从吉林省工商局获悉,吉林省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吉林省工商局副局长关景富表示,今年吉林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将主抓制定《吉林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工商部门将遵循“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原则,做好注册资本认缴制度等改革措施及各项准备工作,强化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2014年吉林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内容包括:注册资本登记由实缴改为认缴;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实行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制度;实行经营异常目录制度;推行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建立权责一致的后续监管体系。
同时,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吉林省今年还将建立以工商部门经济户籍库为基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将企业的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吉林省2012年8月开始探索市场主体登记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推行的先照后证等工商登记改革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2013年吉林省新登记市场主体29.3万户,同比增长32.6%。
(原标题:吉林将实施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