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2月11日电(记者石志勇)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获悉,2014年起陕西省县级婚姻登记权限将部分下放,在路程较远、交通不便的乡镇开展婚姻登记便民服务工作。这意味着部分边远地区群众办理婚姻登记不用再跑远路“进城”了。
据了解,陕西省民政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在乡镇开展婚姻登记便民服务工作的通知》,决定在路程较远、交通不便的乡镇开展婚姻登记便民服务工作。婚姻登记便民服务工作将综合考虑辖区人口数量、交通情况、经济发展等因素,采取部分登记权限下放或委托乡镇、在乡镇设点或分片设立登记处(点),覆盖辖区并辐射周边乡镇人口3万人左右。
与此同时,现有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继续保留,主要负责城区街道、县城街道及周边乡镇居民的婚姻登记工作。同时按照当地风俗习惯还将推行便民服务措施,包括调整上下班时间,方便路程较远的群众办理登记;开展预约登记,保证特殊日期、节假日的登记服务;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的乡镇设立便民登记服务点,采取巡回登记等形式方便婚姻当事人等。
(原标题:陕西县级婚姻登记权限部分下放 边远地区群众领证不用再"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