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郭婷婷 通讯员 宋欣然)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昨日,省人社厅介绍,我省2011年就探索合并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去年底已有222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据介绍,我省自2011年7月探索统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12年和2013年,城乡居民参保率均达98%以上,养老金发放率达100%。到去年年底,全省222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其中610万60周岁以上居民按时领取养老金待遇。
为做好合并工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将个人年缴费档次统一为100至1000元10个缴费档次;统一了政府的缴费补贴,政府的缴费补贴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财政负担20元,统筹地区负担不低于10元;统一了对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重度残疾人均由政府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已享受的农村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优抚、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等其他社会保障待遇不变。
全省已建立经办服务网络
据了解,全省已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经办服务网络,部分市已实现参保登记、续保缴费、信息查询、领取待遇“四不出村”服务。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增长,城乡居民普遍期盼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建议国家尽快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研究建立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增强政策的吸引力。现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对象众多,基层工作力量不均衡,建议国家加大对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和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我省各地探索激励政策
26个县(市、区)
适当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标准,如武汉市将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120元/月
72个县(市、区)
增设缴费档次,最高达到2000元/年
67个县(市、区)
实行“长缴多得”政策,对缴费年限满15年的,每增加一年缴费,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至3元
38个县(市、区)
实行“多缴多补”政策,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人员提高了缴费补贴
56个县(市、区)
对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人员发放丧葬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