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梦)医生可以多点执业,意味着患者可在多家医院找到心仪的专家,双方都可获益。昨日,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医师申请多点执业需征得第一执业点的书面同意,还需与多点医院签订协议,明确报酬和医疗责任。
家住赤壁的黄女士一直想到省级医院进行腹腔镜妇科手术,但由于不能异地报销,她一直很犹豫。去年,她就诊的医院告诉她省里有专家可来当地手术,只需要多交2000元的“会诊费”,黄女士欣喜不已,既能享受大医院的待遇又能报销,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可术后却出现很多问题,但由于是“走穴”性质,她至今未能“维权”成功。她认为如果政策上允许多点执业,维权就不会这么难了。
医生“走穴”是目前行业内公开的秘密,而实际上这就是“多点执业”,只是没有合法化。我国2009年就启动多点执业,政策出台多年,在江城却叫好不叫座,多家大医院表示均没有医生申请多点执业,唯一的“多点执业”是通过帮扶等政策层面上的方式进行的,因此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多点执业。我省主动申请多点执业的医生不到10位。一位已在两家民营医院坐诊的医生认为,“地下”执业的感觉其实不好,此次国家出台政策规定,有利于保障多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