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月27日电(记者刘怀丕、王学涛)山西省平遥县政府日前发布通告称,平遥县决定在平遥古城保护范围内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和使用电热扇。
通告称,平遥古城内建筑物大多为砖木结构,加之街道狭窄,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和使用电热扇,极易引发火灾,严重影响平遥古城的消防安全。
通告规定,在禁止区域内严禁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禁止区域内的宾馆、客栈、商铺、小门店、小作坊等一切经营性场所严禁使用电热扇(小太阳)。在禁止区域内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由公安等部门予以没收;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因以上两种行为或使用电热扇(小太阳)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赔偿经济损失;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平遥古城是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距今已有2700多年的历史,6.4公里长的古城墙,完好地围护着一个研究中国文化、社会、经济、宗教发展历史的“活样本”。1997年12月,平遥古城被列入世界遗产目录。
(原标题:平遥古城防火新规: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和使用电热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