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解决选人用人监督中查处难、问责难的问题,有什么新的措施?
答:查处问责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手段。近些年来,各级党组织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高度重视,在实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上不断加大力度,取得新的进展。比如,去年针对网络反映突出的“火箭提拔”等问题,督促几个地方对违规破格提拔典型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和问责。
为了进一步解决查处难、问责难的问题,《意见》重点提出了3项措施:
一是完善立项督查制度,实行查核结果抽查复核和分析研判,对处理不到位的责成重新查办,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是建立违规用人问题倒查机制,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抓住重点对象和关键人,要突出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在用人上的失职渎职责任。三是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推广实时监督系统,使开展倒查、追究问责有迹可循、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