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台北1月24日电(记者何自力 查文晔)台湾财政主管部门日前宣布,2013年出售5000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上,台北市、新北市(合称“双北”)8000万元以上的不动产,若未举证买进成本,今年5月所得税申报时,须以“实际销售价”的15%作为房产交易所得。
该部门负责人张盛和说:“这是推动实价课税的第一步。”此举旨在发挥抑制不动产炒作之效。此间媒体认为,这是财政主管部门因应高房价引发民怨,而对豪宅交易下的“重手”。
新举措不仅将适用于自用住宅,也包括商用不动产,如百货公司、营业用店面等房屋。新举措取消了台北市分区课税机制,未来台北市辖内12个行政区适用同一课税标准,凡无法举证房屋成本的卖房者,可按房屋评定现值的42%认列所得,但符合高级住宅定义的豪宅,则须按现值的48%课税。
据悉,有关主管部门已掌握符合豪宅标准的成交案近1500件,其中“双北”市价在8000万以上的豪宅780件。
根据岛内所得税法,不动产交易成交价格扣掉取得成本后,应申报财产交易所得税。但多数民众无法对成本进行举证,因此只能以偏低的“房屋评定现值”作为税基课税,售屋获利遭严重低估。
例如,民众去年出售一间台北市豪宅3亿元,以土地占交易总价的七成、房屋占三成换算,土地售价2.1亿元、房屋为9000万元。若卖家未举证买入成本,税捐部门将直接以房屋售价9000万元乘以15%,售屋所得是1350万元。今年报税时,要将1350万元所得并入综合所得课税,按40%税率计税,其售屋获利应纳所得税是540万元。
但以前税捐机关未能掌握售屋者成本时,只能以较低的“房屋评定现值”,乘以各县市不同比率,计算售屋所得课税,大约只有“实价”的五六折。
张盛和指出,目前各地公告的房屋构造标准单价、耐用年数和折旧率多已沿用30年,未曾做合理调整,造成房屋税负偏低。
信义房屋企研室经理苏启荣认为,新举措以房地比折算来看,税值增加有限,但对市场氛围会有较大影响。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调控政策已经让高价房屋市场交易的速度减缓。
永庆建设总经理叶凌棋表示,有获利就要缴税,符合一般社会大众对于富人有赚就要缴税的期待,但真正的顶级豪宅已被富豪们收藏起来,卖一户少一户,新措施不会冲击“真正豪宅”市场。
(原标题:台湾将对豪宅交易从重课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