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月24日电(记者徐海涛)安徽省检察院23日通报,全省2013年共立案查处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20件478人,其中合肥市瑶海区国税局3名干部受贿后徇私舞弊,导致该市一房产公司少缴纳企业所得税两千多万元。
据介绍,安徽检察机关去年进一步加大反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去年查办此类案件数量、人数同比均上升35%以上,共挽回经济损失1.6亿元。
安徽省检察院通报了一批渎职侵权大案要案,其中合肥市瑶海区国税局副局长王晋安、税源管理二科副科长李磊、税源管理二科科员陈少华,共同或单独收受多家企业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致使国家税收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2010年4月,合肥同跃置业公司向合肥市瑶海区国税局申请注销税务登记,陈少华、李磊作为税款结算的直接经办人,由于事前、事后收受了该公司相关利益,未认真核查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使其仅补缴80万余元税款即结清税款并注销登记。2013年9月,经合肥市国税局调查,同跃公司实际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219万余元。
检察机关查明,陈少华共受贿137.5万元,实得80.5万元;李磊收受81万元,实得21万元;王晋安收受132万元,实得35万元。近期,合肥市肥东县法院一审判处陈少华有期徒刑17年6个月,李磊有期徒刑13年,王晋安有期徒刑8年。
(原标题:合肥3名国税干部受贿致房产公司逃税两千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