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或因此遭受1720万元损失
早报讯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达股份,600986)因材料分公司原负责人(以下简称“当事人”)挪用资金或遭受1720万元的损失。即便考虑到上述计提,科达股份还是预计2013年净利润同比增50%~100%。
科达股份昨晚发布公告称,在2013年度财务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存在资金违规使用行为,并涉嫌职务犯罪,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目前初步查明:当事人将公司支付给钢材供应商的2000万元货款挪用后进行非法营利活动,为掩盖上述行为,当事人与他人订立虚假钢材销售合同。目前案件正在继续侦查中。
此外,在案件侦查过程中,科达股份已追回部分资金,目前尚有1720万元资金未能追回。由于当事人与他人订立的为虚假销售合同,致使公司无法向合同对方进行追偿,当事人个人还款能力有限,且该案件目前仍处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可能存在该1720万元无法全部追回的可能,并会造成上市公司的损失。
科达股份称,若当事人构成犯罪,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根据公安机关侦查进展情况,公司将针对案件相关人适时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尽最大努力降低损失。此外,对于存在的内控问题,科达股份称已完善相关制度流程,同时通过提高财务人员独立性,增强财务监督能力。对于相关责任人员,已启动内部问责程序。
资料显示,科达股份2004年4月26日登陆上证所,主营市政、公路工程施工和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刘双珉。科达股份于2010年1月23日召开六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拟将下属部门合并或变更,统一成立四个分公司,即公司路桥建设分公司、房地产分公司、东营开发区分公司、材料分公司,负责相关经营业务。新设立分公司均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人员均承接合并前或变更前相关部门的资产和人员,公司不对其追加投资。
科达股份材料分公司由原先负责物资采购的材料处变更而来,主要负责公司施工用大宗物资采购,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为刘树林,经营范围为沥青、水泥、砂石、金属材料销售。
科达股份2012年净利润仅为2037.77万元,若1720万元无法追回,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小的影响。但科达股份昨晚同时公告称,预计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同比增加50%~100%,并且强调该预测已考虑了上述事宜的损失计提。
对于业绩增长的原因,科达股份归结为三点:一是2013年度基础设施施工业务利润率提高,营业利润增加;二是合营公司东营黄河公路大桥车流量增加,投资收益增加;三是控股子公司东营科英置业有限公司收到土地征收补偿,非经常性损益增加。
昨日,科达股份上涨2.38%,收于4.3元/股。
录入编辑:张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