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协委员蒋万跃接受新华网重庆频道记者专访 张家瑜 摄
社区矫正,是近年来司法领域相对较新的概念。在劳动教养制度被废除的大背景下,这种对轻微犯罪相对人性化的刑罚措施更加引人关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公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被明确地提了出来。
新华网重庆频道1月21日电(王龙博)作为最年轻的直辖市,重庆的社区矫正制度还存在哪些有待进步的空间?在2014年重庆“两会”召开期间,新华网重庆频道独家专访了长期关注这一问题的重庆市政协委员、致公党重庆市委常委蒋万跃律师。
重庆试行社区矫正制度以来再犯罪率仅为0.023%
新华网重庆频道记者:社区矫正是最近几年司法领域的新词,可能很多人还不了解这项制度。很多人会问,这项看似松散的矫正方式真的会有效吗?
蒋万跃:首先,数据是最有说服力的。我这次向重庆市政协递交的提案中引用了许多数据。其中,重庆自2009年试行社区矫正制度以来,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仅为0.023%,远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而且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目前,世界各国对判轻刑的,或者是保外就医的,大量的都是采用社区对这些人员进行矫正,这里有两个概念,一个方面因为本身这些人带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另一方面这种社会危害性不像有的严重刑事犯罪必须处以重刑的,那种必须要进行隔离,这种(指适合社区矫正的犯罪违法行为)可以不隔离。
社区矫正制度就是不隔离式的,但要强调的是,不是说在社区矫正就是松散的。我国对社区矫正有一套完整的实施办法,重庆市也印发了《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节》,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行为等都有很详细的规定。
另外,很多社区本身也有一些创新性的做法。 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比如重庆江北区观音桥社区就给每个矫正人员配了手机,这个手机充值费用不多,一个月20、30块钱,但是政府的监管人员就通过这部手机,就可以随时掌握到矫正人员的定位,打电话你必须接,你如果不接,或者是接的时候超过一定时间,人就脱位了,那就会影响矫正的评价,严重的司法机关甚至可以申请取消缓刑。
但实际上,轻微犯罪的人,他只要离开了那些有劣迹的朋友圈,很多人都会回归到正常社会的。只要把原来这些朋友圈隔离一下,就可以矫正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