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月21日电(记者 叶前)经由广东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全文公布,分10个部分列出52条具体改革任务。“改革”、“机制”、“制度”成为《意见》全文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凸显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突出系统性和制度化。
记者统计《意见》全文词频发现,“改革”一词共出现180次,而紧随其后的高频词分别是“机制”、“制度”,分别出现了173次和144次,强调改革的系统性和制度化。
这是从现在到2020年的整体规划,提出广东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考虑、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2013年11月中旬,广东省委作出部署,对广东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意见提出明确要求。今年1月12日,《意见》经广东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
《意见》要求到2020年,广东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继续走在全国的前列。
在全面领会贯彻中央精神的基础上,《意见》稿的起草结合广东实际,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务求找准改革着力点,体现广东改革开放先行地的新作为。
《意见》提出,今后将每年确定改革任务和责任分工,保证各项改革正确、准确、有序、协调推进。目前,正着手研究制定2014年广东省的若干重要改革任务要点和责任分工。此外,要注重培养和选拔各领域改革所需的领导干部和专门人才,鼓励大胆探索者,宽容改革失败者,鞭策改革滞后者。
广东省常务副省长徐少华说,做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关键是抓好贯彻落实。广东将按照中央的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坚持解放思想、继续先行先试,结合广东实际,找准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从最紧迫的事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期待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社会各界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努力汇聚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正能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变化和成效。
《意见》的重点任务和广东特色主要体现在:以混合所有制为牵引带动国有企业改革,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大提高,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方式,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促进企业投资便利化,拓展与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率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积极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年内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建立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形成改善民生的制度性安排,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机制。(完)
(原标题:广东确定52项改革任务突出系统性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