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1月20日电(记者刘良恒)近年来,被称为“城市美容师”的环卫职工不时传出因公伤亡的消息。长沙市近日出台规定,由财政拿出专门资金设立救助基金,今后长沙市环卫职工若因公伤亡,其本人或者家属可申请一定额度救助金,新规定从2月28日开始执行。
环卫职工每天在车来车往的街头巷尾清扫作业,危险性相当大。以长沙市为例,环卫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每年因车祸、中暑等意外伤亡的环卫职工有数十人。在全国不少地区,一些环卫职工由于家庭贫困、薪资微薄、社保福利不全,在因公负伤或者死亡后。为切实保障环卫职工合法权益,尽可能弥补其损失,长沙市政府决定设立环卫职工因公伤亡救助资金。
新出台的《长沙市环卫职工因公伤亡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救助资金由长沙市财政局和城管执法局设立“双控”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财政每年拨付200万元,用于环卫职工因公死亡、残疾、重伤救助。因公死亡的环卫职工家属可申请8万元救助金;因公致残的职工,十级伤残可申请救助金5000元,伤残程度每提高一级,救助金标准提高5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因公重伤的职工,依据所用医药费用给予相应救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据悉,该救助资金适用于长沙市城区环卫局、各环卫作业单位从事环卫作业的职工,包括道路清扫职工、垃圾站和公厕打扫员、渣土现场监管员、道路和站厕一线管理员及洒水车、机扫车、垃圾运输车驾驶员等。救助资金与医疗、工伤保险及社会各界救助不相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