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5日电(记者罗沙)记者15日从国家海洋局获悉,在日前启动的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中,各级海洋经济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调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调查对象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
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海洋经济调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海洋经济调查的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海洋经济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据介绍,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旨在摸清中国海洋经济“家底”,实现海洋经济基础数据在全国、全行业的全覆盖和一致性。调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调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预计调查成果将于2015年7月发布。
刘赐贵表示,本次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清查、产业调查、专题调查3方面。各级海洋经济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对海洋经济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依法提供的调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或者授意海洋经济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篡改调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他说,海洋经济调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海洋经济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海洋经济调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海洋经济调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
(原标题:中国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