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台湾食品药物管理署8日宣布,食品不得宣称“可恢复视力”“改善过敏体质”“活血”“化瘀”或引用《本草纲目》。
台湾食品产业常引用《本草纲目》,宣传其食品的食疗功效。不过,食药署表示,食品不得宣称疗效,包括预防、治疗、改善、引用、摘录出版品內容等涉及医疗效能的行为,都不被允许。
依规定认定的涉及“医疗效能”是指,宣称预防、改善、减轻、诊断或治疗疾病或特定生理情形,如缓解失眠、治疗近视、恢复视力、改善过敏体质、降血压、调整內分泌等。
“宣称产品对疾病及疾病症候群或症状有效”及“涉及中药材之效能者”均视为涉及医疗效能,如降肝火、改善喉咙发炎、祛痰止喘、消肿止痛、解毒等。若引用或摘录出版品、典籍或以他人名义也被视为涉及医疗效能,比如宣称据《本草纲目》记载。
(原标题:台湾禁用《本草纲目》等标示宣传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