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月8日电(记者吕福明)因存有10项缺陷,靠泊在烟台港的巴拿马籍货轮8日被山东烟台芝罘海事局依法滞留。这是今年东京备忘录港口国监督检查新机制实施以来,烟台海事部门滞留的第一艘外轮。
8日上午,芝罘海事局通过东京备忘录网站选船查验时,发现靠泊在烟台港35号泊位的巴拿马籍货船“BLUE NOUVELLE”存在可疑问题。经登轮检查,发现这艘外轮存有应急消防泵无法启动、测深仪有故障、火警报警系统失灵等10项缺陷,其中重大缺陷4项。鉴于这艘巴拿马籍货轮处于不适航状态,芝罘海事局遂依法对此轮予以滞留。
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东京备忘录港口国检验新体系中,根据风险预测把船舶分为低风险船、标准风险船、高风险船共三档;港口国检查的频率取决于船舶经评估的风险等级。
根据港口国监督检查新机制,船舶滞留和船舶缺陷将对所属船公司绩效和船舶风险等级产生较大影响。认真做好缺陷证据保全和档案管理,是烟台市芝罘海事局有效履行国际公约的合法行为。
这艘巴拿马籍货轮于1989年3月23日在日本建造,船长97米,船宽18米,总吨位5506吨。
(原标题:山东烟台海事局因故依法滞留首艘外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