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月8日电(记者王浩明) 近日,灰霾再袭珠三角——广州、佛山、东莞等地多个监控点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6日下午5点广州市中心城区15个监测点中有10个的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重度污染。其实,较为严重的空气污染在珠三角已经维持将近一周,广州居民甚至已经有超过一个星期“不见蓝天”了。
7日,广州市环保局启动了环境空气重污染二级响应,采取公务机动车停驶20%,不稳定达标企业停止排放,建设企业停止生产等应急措施,应急响应从7日6点持续到8日零点结束。
不可否认,应急响应能够遏制空气污染进一步加剧,提醒市民采取防护措施,但显然无法让空气质量有彻底改观。虽然一场小雨降临,但到8日6点,广州市空气质量仍然维持中度污染。在“急病急诊”之外,环保部门更应该重视造成持续时间如此之长、程度如此严重空气污染的根本原因。
提及这次的空气重污染,“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总是被挂在相关部门嘴边。近日珠三角天气系统稳定、地面风速较小、几乎没有冷空气过境,“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确是事实。但对珠三角地区而言,“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绝非是近几天或者近几年才出现的特例,珠三角的气候条件决定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尺度内冬季无风少雨。把一个长期存在的规律性气象条件作为空气污染的托词,不得不让人质疑某些部门承担责任的诚意不足。
气象条件稳定却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污染并非从别处“吹来的”,而大部分是在珠三角地区产生、积累,最终达到严重威胁市民健康的重度污染。因此,面对如此严重的空气污染,背山靠海的珠三角并没有任何理由可找。
这次珠三角长时间的灰霾和空气重污染,也应该足以让有关部门应该意识到空气污染的严重性。广东省发改委预测,2013年广东省GDP将抽次超过6万亿,有人测算,如果把广东省的GDP与全世界的国家和地区相比,可以排到第16位。富可敌国当然感觉不错,但我们却不能因此付出呼吸困难的代价,这显然并不符合建设全面小康和建设幸福广东的要求。
7日晚,环保部向媒体通报,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部与全国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其中京津冀确定了下降25%的目标,上海、江苏、浙江等确定了下降20%的目标,广东确定了下降15%的目标。
现在目标已经确定,人民群众更希望看到的是相关部门尽快亮出遏制污染源的铁腕,拿出大气治理的真刀真枪:煤炭削减、落后产能淘汰、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扬尘治理——在应急响应之外,人民群众更希望看到这些实实在在、能从根本上解决空气污染严重问题的措施,(完)
(原标题:新华网评:期待治理空气污染的铁腕和真刀真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