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吴边 通讯员 付静宜 姚妍)网上发小广告谎称代办信用卡套现,男子骗取他人卡内现金近9万元。近日,因犯诈骗罪,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另一同伙也获刑1年。
去年3月,家住武汉市蔡甸区侏儒街东山村的涂某在网上发广告,谎称能代办信用卡套现,且仅收取0.8个点的手续费。3月19日,市民史某看到广告后联系涂某,表示要拿信用卡套现4万元。3月22日,涂某在网上找到了一家可以从事套现业务的服装店,并找到好友杨某帮其脱身。
次日上午,史某成功套现后,涂某说服史某同意将套出的39600元转账至自己的另一储蓄卡内,并承诺稍后取现支付。转账成功,涂某领着史某到附近一家银行去取钱。在柜员机上操作时,涂某故意输错密码,然后假装打电话让杨某送现金过来。几分钟后杨某赶来,经几番操作“转账”成功,涂某和杨某趁乱溜走。史某随后查账发现被骗,立即报警。
去年4月,警方将涂杨二人抓获。经查,二人均为90后。据涂某交代,他还用同种方式骗取了5万元。杨某被捕后,其家人帮忙退赃了15000元;涂某家人退赃45000元。涂某银行卡上3万余元被警方冻结,归还给被害人。
法官
目前,以信用卡套现为由实施诈骗、盗刷的案件频发,市民切勿再落入此类陷阱。根据两高2009年所发布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情节严重的,从事信用卡套现的商家有可能触犯“非法经营罪”,持卡人采用套现手法恶意透支的,也将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