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警方承认民警疏忽大意 称一度做了更改 后又将错误信息导入
早报讯 10年前,同名同龄高中生误被当作抢劫犯留案底;10年间,法院曾书面道歉,但至今错误犯罪信息仍在全国联网。罪犯张冠李戴闹乌龙,究竟是办案人员疏忽,还是为保真凶另有隐情?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法院日前回应称,当初是因为采信了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才导致判决最初送达时出现错误。主要责任在公安机关。
对此,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也回应,承认当初在调取犯罪嫌疑人户籍档案时,办案民警疏忽大意,没有仔细调查核实。目前,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已经成立了调查组,称将追究办案人员责任。
法院:是公安的错
10年前,一个叫夏年(化名)的安徽合肥籍大学生,伙同两名同学抢劫,被警察抓了现行。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夏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但是,随后的10年里,嫌犯夏年继续求学,最终从事法律职业。而同城同名同年出生的另一个夏年,却被误当作抢劫犯,一直处在警方重点监控范围内。
10年来,无辜的夏年没有出过合肥市。他找过无数次工作,有时候,说好马上就能上班了,但临到签约时,却又莫名其妙地黄了。如今,30岁的夏年,依然被作为重点监控对象,依然没有工作。
夏年母亲唐女士说,夏年年幼时因病残疾,身高大约1.5米左右,而抢劫犯登记信息是1.7米,再加上住址、生日、身份证号以及家长姓名等信息也完全不同。法院一度出具了改正裁定书和道歉信,公安分局也表示要更正解决,但直到现在,无辜的夏年还是一直被当地警方作为有案底人员进行重点管控。
对此,蜀山区法院副院长朱加强认为,出现这个问题,是因为法庭采信了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辜者”夏年的户籍证明。
公安局副局长:太巧了
在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副局长王德军看来,发生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太巧合了。
王德军称,当年办案民警根据犯罪嫌疑人夏年的交代,到派出所调取,当时这个派出所的资料显示,有一个叫夏年的人,其实这个人是另一个人。因为真正的犯罪嫌疑人上大学户籍已经调走了,已经调到学校去了,当时户籍上也没有他的照片,民警就调取了派出所提供的这个同名无辜者的户籍证明,就将这个户籍证明附到刑事卷里面,依法起诉了。
王德军说,最初的办案民警,在调取户籍的过程中,肯定是疏忽大意,工作责任心不强,肯定有责任。
他还表示,早在2003年下半年,公安机关已经发现这个问题,及时更改相关信息。但后来由于信息系统升级的原因,又误将原有错误信息导入,因此造成有关信息10年来一直存在。目前,相关信息在当地公安可控范围内,已经做了更正。
据王德军说,对于相关办案民警的疏忽行为,公安局成立了调查组,并将对相关人员予以追责。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