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彭玮
继今年6月与苏州市政府合作成立国寿(苏州)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之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601628.SH,02628.HK)将与上海嘉定区政府“牵手”,投入10亿元保险资金参与嘉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国寿集团和国寿财险
计划合计出资15亿元
中国人寿上周五公告称,12月27日与上海嘉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定创投”)、中国人寿母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下称“国寿集团”)、国寿集团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寿财险”)等签署合伙协议,将共同投资成立国寿(上海嘉定)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此次该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50亿元,实缴出资总额达到人民币20亿元即可启动项目投资。其中,嘉定创投出资3亿元,占股6%,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此外,中国人寿、国寿集团、国寿财险、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及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托”)分别出资10亿元、12.5亿元、2.5亿元、4.5亿元、7.5亿元和10亿元,各占股20%、25%、5%、9%、15%、20%,为有限合伙人。
其中,普通合伙人嘉定创投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及投资运作。合伙企业将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合伙企业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均由执行事务合伙人选派的代表担任。另外,合伙企业将设立投资顾问委员会作为合伙企业投资行为的咨询机构及监督机构。投资顾问委员会的委员由中国人寿、国寿集团、国寿财险、嘉定创投及中诚信托分别选派一名代表担任。
企业存续期为14年
公告显示,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城市发展产业投资,相关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4年,其中前10年为投资期,后4年为退出期。投资期届满后合伙企业只能从事存续性活动,不能再投资新项目。
国寿集团内部人士告诉早报记者,在选择投资项目时,该合伙企业拟投资的项目实施主体及项目运营区域均在嘉定区范围内,而且是非公益的公共设施项目。
此前,中国人寿这种与当地政府合作进行城市基础设置建设的模式已经在苏州进行。今年6月中国人寿携国寿集团和国寿财险参与同苏州市政府的合作,成立注册资金规模达100亿元的国寿(苏州)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据悉,目前一期30亿元推荐投资项目已初步拟定,分别为:苏州市保障房开发项目10亿元、虎丘风景区北扩工程暨湿地公园建设项目10亿元、上方山石湖生态园开发项目10亿元。
“苏州基础设施投资的年收益率在6%~8%之间,适合5-10年的久期保险资金用来做资产配置。”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上海的项目模式和收益都与苏州类似,前期由公司与嘉定区政府进行谈判,之后国寿集团和国寿财险跟进资金投入,并对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监督。若第一期运作良好,后期会增加投资规模。”
中国人寿的2012年报显示,截至2012年底,中国人寿的投资资产达17908.03亿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289.91亿元,仅占投资资产的1.62%,远低于保监会所规定股权投资至多占投资资产20%的上限。去年全年股权投资的收益为3.54亿元。
保险业人士认为,这一模式之所以能得以复制,是因为它一方面让地方政府增加了资本金,提升对外融资能力,另一方面令保险公司得以在符合保监会要求的情况下进行类固定收益股权产品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