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展
侵犯公民权利还是捍卫国家利益?随着美国国家安全局(NSA)监听丑闻的继续发酵,美国公众对其反应已经由单纯的政治丑闻上升到关于如何平衡自由与安全这一现代政治困境的大辩论中。一个鲜明的例证便是,美国两个地方法院近日就NSA监听是否合法做出完全相反的判决。
最高法院或做出判定
27日,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官威廉·波利裁决,这一监听项目合法。理由是程序符合《爱国者法》和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而在16日,华盛顿联邦法庭法官理查德·利昂则裁决,NSA的监听项目涉嫌违反美国宪法。
有分析认为,关于NSA监听合法性的博弈似乎不可避免地会在美国最高法院上演。
今年6月11日,斯诺登曝光“棱镜门”监听丑闻后数日,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向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提出法律诉讼,指控美国政府监听程序违反宪法,要求联邦法院发出初步禁制令。
波利法官27日裁决说,联邦政府监听程序符合《爱国者法》和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并同意政府的撤案动议。裁决书称,信息搜集计划“像吸尘器一样搜集所有通向美国,或来自美国,或美国国内的电话或文字信息”,整体而言,美国政府搜集原始数据是为了通过那些短暂的分散的信息寻找“基地”组织的网络。波利法官认为,没有证据显示美国政府在调查恐怖袭击用途之外使用这些数据。
他在裁决意见的开头写道,“9·11”袭击发生前数月,国安局拦截了7通从美国打到“基地”组织设在也门一处据点的电话。后来证实这些电话来自劫机主犯哈立德·阿米达,当时住在美国加州圣地亚哥。但国安局当时“无法追踪到阿米达具体的电话号码”,法官写道,“国安局的分析师们错误地认为阿米达在海外而非美国本土。”
“如果通过监听项目搜集到电话元数据,就可以追踪到阿米达的行踪,国安局或许能及时通知FBI(联邦调查局)阿米达从美国境内往也门打电话的事实。”
“政府吸取了教训,调整策略应对一个全新的敌人:一个能够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策划发动袭击的恐怖组织网络。”波利表示,“而只有在搜集所有信息的前提下,这种略显笨拙方式才能够奏效。”
为此,他驳回了ACLU于今年6月11日提起的法律诉讼。
对此,ACLU当日发表公开声明,表示将提出上诉。“我们感到非常失望,认为这一裁决曲解了相关法规,低估了政府监控对隐私权的影响,误用狭隘和过时的先例,来解读核心的宪法保障。” ACLU法律副主任贾米勒·贾弗表示。
两法院裁决完全相悖
美国司法部发言人彼得·卡尔表示政府“很高兴法庭认定国安局的监听项目是合法的”。
与这一裁决针锋相对的是16日美国华盛顿联邦法庭法官理查德·利昂对此案的裁决,他认定NSA的监听项目可能违宪。他认为,政府没有令监听项目尽到保卫国家的职责。“政府无法举出一个实例来说明,国安局搜集的数据真正意义上阻止了一场潜在的袭击,或者协助政府在敏感时期达到了某种先发制人的目的。”
目前,由奥巴马下令成立调查监听项目的白宫审查小组持中立态度。但两位法官相悖的裁决,在美国国内引起关注。一些专家认为,关于美国政府监听问题的官司将会一直打到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