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珠海12月26日电(记者魏蒙)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民法院、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于26日和20日成立。这两个机构的诸多创新将为中国探索司法体制改革积累经验。
据了解,该区法院将对审判权运行机制、人员分类以及审判、人事、政务管理进行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改革。
在宪法法律框架下,该区检察院也进行了综合改革,已将其设置为一个领导班子与机构精简、人员精干与分类管理、实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创新型检察院。
(原标题:珠海横琴法院和检察院成立 探索司法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