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吕晓宇
2007年12月19日开始,山西实施了新一轮治超行动。6年来,山西坚持“政府治超”的理念,采取责任倒查、科技治超、市场调节等综合手段,治超取得显著成效。全省超限超载率大幅下降至0.2%,累计减少公路经济损失150多亿元,平均每年交通事故减少1950起,公路“三乱”举报下降了38%,其中涉及治超的举报下降了66%。
政府治超 完善制度
过去的教训证明,仅靠一个或少数几个部门单打独斗,治不好超限超载这一“顽疾”。山西省治超办常务副主任、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戴飞说,山西提出“政府治超”的理念,成立由省长挂帅,副省长主抓的治超机构,各市、县人民政府是各地治超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市、县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副秘书长任治超办主任,经信、交通、公安、监察(纠风)等二十多个部门和单位联合组成治超领导组,治超工作由个别部门治理上升到政府综合协调下多部门齐抓共管。
目前,全省11个市、119个县(市、区)都成立正式的治超机构。从2009年开始,山西治超经费基本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省级专项治超补助年均到位1.4亿元,市县两级每年到位1.7亿元,每年列入财政预算的治超经费达4亿多元。机构、队伍、经费的有效保障是做好治超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山西省治超办副主任田根介绍,6年来,山西逐步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治超制度。《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为山西实施源头治超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这个文件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运输企业在源头治超工作中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建立公示源头企业的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责任制度,确保不允许一辆超限超载车辆驶出货源点。《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治超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有关连带责任的追究作出明确规定。此后,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责任倒查程序规定、考核办法、奖励办法等一系列细则的出台,与两个《办法》相辅相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律和制度体系。
2011年1月1日,《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其中专列一章“超限超载源头治理”,以立法的形式对源头治理超载作出规定,进一步实现了治超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2013年1月1日,《山西省公路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专门对公路超限运输和乡道村道超限运输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对法律责任和处罚标准作了规定。
这些条例,成为治超工作最为有力的支撑,让整个治超执法过程有法可依,每一项处罚,都有严格的规定,实现执法必严,执法公正。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战略研究所所长谭小平表示,正是山西省在治超上建立了完善的法规体系,解决了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宽泛的不足,赋予了执法部门暂扣生产工具、查封生产场所的强制手段,化解了源头治理无依据、行政处罚无手段、责任追究难落实的矛盾,为治超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治超先治吏 严格问责制
过去,超载车辆屡闯大祸,司机抱怨“不超载就不赚钱”,这背后往往有寻租和腐败的影子。一些地方收费站星罗棋布,运输成本居高不下;一些执法人员以罚代管,交了钱就可以随便超载,把治超点变成了“提款机”。疯狂超载的背后,往往有不作为的懒官以及乱作为的贪官。
治超必先治吏。山西省针对过去多轮治超中存在的运输主体与监管企业之间特殊的利益关系,制定的治超原则。《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上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治超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有关连带责任的追究。山西规定,发现超载车辆后必须追查车辆途径哪些站点,查明货源企业,车辆是否非法改装,涉及交通、交警、工商、运管、国土、经信委等二十多个部门,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到哪个环节。
6年来,全省共有1211人因为治超不力受到处分。有效解决了治超中部分官员不作为的弊病。
各地出台了各类规定,以斩断执法人员与超限超载车辆间的利益链。吕梁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治超办主任王雪平介绍,吕梁市规定,所有涉及治超的工作人员,不得拥有从事经营活动的运输车辆。治超执法人员每年进行培训,考核通过后才能上岗执法,两次考核不通过则取消执法资格。吕梁市在各区、县成立了综合办案大厅,在方便货运司机办理超限超载处罚手续的同时,从制度上实现了阳光执法。针对人情执法问题,运城、吕梁、临汾等市组织开展了异地交叉执法活动。
以奖代补 市场调节
忻州市连续六年被评为“全省治超工作优秀市”,共获得治超公路项目奖励资金1.626亿元。忻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治超办主任袁旺水介绍,这些奖励资金专款专用,用于忻州境内道路的修建与维护。吕梁市多个县、市获得环城公路路基工程和桥涵工程项目。通过这些专款专用的奖励资金与项目,如同一根有力的“指挥棒”,一方面调动着各地市治超积极性,另一方面指挥着当地交通的建设与发展。
近年来,科技治超专项奖励资金成为山西省除公路奖励项目外的新项目,获得优秀、先进称号的地市,则利用省颁发的科技治超专项奖励资金,将治超重点从“人海战术”向科技治超转移。同时,山西实施“让守法者得实惠,让违法者受损失”的奖惩措施,力求通过经济这一杠杆,在“堵”的同时进行“疏”。
记者了解到,山西省高速公路对合法运输的司机优惠5%至10%的通行费用,相当于省里每年拿出3.5亿元进行奖励。对非法超载车辆收取的赔补偿费额度由1至6倍提高到1至20倍,降低了非法超载的利益驱动。
山西省政府每年对治超工作进行综合考核,每年对20个治超先进县区优先安排公路建设项目和科技治超项目。同时,对治超反弹严重的1个市,7个县实施了交通项目限批。戴飞介绍,有力的激励奖罚机制,彻底打破了各利益主体间原有的“共生”利益链,重构起政府与企业,运输户与治超机构等之间正常的利益关系,山西的治超工作打开了局面,也赢得了民心。(完)
(原标题:山西综合治超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