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广州全市1142个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2014人的出国(境)证照必须上缴统一保管。
12月20日下午,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定期新闻发布会宣布,市纪委制定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出国(境)管理意见》正式印发,填补了目前国内“村官”出国(境)管理规定的空白,有助于打破“村官”出国(境)管理难的困局。
实行层级请假审批制度
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进一步解释说,该《意见》明确了管理对象范围、登记备案制度、具体操作方式,主要参照现行国家工作人员的具体做法,将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纳入公安机关出国(境)登记备案范围统一管理。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境)证照需提供相关的审批手续,包括填写《出国(境)人员请假审批表》,实行层级请假审批制度。
《意见》明确了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出国(境)证照实行统一保管制度,同时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证照管理有关规定,对因公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区分管理,明确管理部门和工作职责。对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违反出国(境)管理规定的行为,《意见》也作了详细的处罚规定。
“村官”成腐败高发区
“目前, 村官 出国(境)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梅河清称,随着广州新型城市化建设的推进,农村的“三资”管理迫在眉睫,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占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1/4,“主要涉及 两违 建设和 三资 管理过程中私分征地款等”,“村官”成为腐败的高发区域。
“以前出国(境)比较随意,有一些村干部心存侥幸,进行权力寻租之后,一有风吹草动,就外逃,我们查的几个案件都说明这个问题。”梅河清透露,“像冼村原支部书记卢穗耕就是逃到国外去的典型案例。”“目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 村官 出国(境)管理尚未作出具体明确规定,广州出台《意见》开了先河。”梅河清说。 据《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