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2月20日电(记者毛一竹)记者从广州市纪委监察局20日举行的定期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由广州市纪委制定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出国(境)管理的意见》已于19日正式印发。广州市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将纳入公安机关出国(境)登记备案范围统一管理,出国(境)证照须上缴统一保管。
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 村官 不是国家公务人员,目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 村官 出国(境)管理尚未作出具体明确规定,广州出台《意见》首开先河,填补了国内在加强村官出国(境)管理方面的一块空白。”
《意见》明确了管理对象范围、登记备案制度、具体操作方式,主要参照现行国家工作人员的具体做法,将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纳入公安机关出国(境)登记备案范围统一管理。同时,明确了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境)证照需提供的相关审批手续,包括填写《出国(境)人员请假审批表》,实行层级请假审批制度等具体措施。
根据《意见》,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出国(境)证照实行统一保管制度,同时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证照管理有关规定,对因公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区分管理,明确管理部门和工作职责。对违反出国(境)管理规定的行为如何处罚也作出了规定。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
“目前, 村官 出国(境)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梅河清以今年查处的广州市天河区冼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为例介绍说:“一些村干部心存侥幸,进行权力寻租之后,一有风吹草动就外逃,像冼村原支部书记卢穗耕就是逃到国外去的典型案例。”
广州市纪委认为,加强和规范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护照管理,有助于打破目前对“村官”出国(境)管理难的困局,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管理的规范性,形成一种教育在前、制度在前、监督在前的基层廉情预警防控机制。
(原标题:广州出台新规规范“村官”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