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视点消息,12月17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前空姐李晓航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重审宣判,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前空姐李晓航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万元,另两名被告褚子乔和石海东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和2年4个月。
据《法制晚报》报道,判决后,李晓航的父母及律师表示要上诉。据李晓航的辩护律师张彦表示,目前李晓航患病,并不适合羁押,但她当庭被宣布重新收监,并已经送往看守所。她父母很是担心她的身体,“我们一定上诉到底。”
一审时被指控偷逃税过百万元
据中广网5月8日报道,今年30岁的李晓航曾经在某航空公司任国内航线空姐,2008年离职之后,与男友石海东在淘宝网上开了化妆品店。2010年8月之后,两人通过在韩国工作的储子乔从韩国免税店进货。
检方在一审时指控,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间,李晓航去韩国带化妆品达29次,男友石海东17次。以客带货方式从无申报通道携带进境,均未向海关申报,共计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13万余元(后认定为109万余元)。
一审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李晓航、褚子乔和石海东有期徒刑11年、7年和5年,并各处罚金50万元、35万元和25万元。
随后,李晓航提出上诉。今年5月北京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辩方律师:“我们一定要上诉,判刑过重。”
据前述中广网报道,此前,辩护律师张彦称一审指控的偷逃税款113万的数额绝大部分出自“订单”。
根据办案机关在案件当中的情况说明,这些订单用办案机关的措词是李晓航自己用用户名密码上网登录网站打印下来的。但李晓航本人称,她从被扣以后,就没有人身自由了。是办案机关的工作人员用她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站直接打印下来的。这些订单都是韩文的,而李晓航本人不懂韩文。这些订单打印下来了以后,让她逐一签字,签了1300多页订单。由于她签字了,办案机关就把订单作为她入境进口的依据。在这个基础之上,进行了合罪,得出了最终113万的偷逃税款的结论。
据《新京报》9月5日报道,一审庭审时,李晓航称,订单上的货物并没有全部带回国,有些化妆品在韩国机场就卖给了一个姓李的韩国男子,还有一部分货物是从国内代购网站上买的。“我认罪,但有部分事实我有异议,金额也不对。”李晓航称她没有预谋逃避海关监管,只是不清楚带化妆品还要交税。
据前述《法制晚报》报道,而10月9日,北京二中院重审该案,公诉人提交了北京海关新的《海关核定证明书》,以及两份海关部门的《工作说明》。《证明书》就被查获的实物部分进行了计算,认定该部分的偷逃税款为8万。
“我们一定要上诉,判刑过重。”李晓航的律师张彦表示,二中院经过审理认定李晓航等人的走私数额从109万元降为8万,按照此罪名和涉案金额,应该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但是对李晓航确实判的太重了。
“法院认定我孩子的走私数额是8万,以前是109万元,但是却判了3年刑。同样的案例,上海才判了一年,缓刑一年。”李晓航的父亲说。
规模小的卖家或退出代购市场
而对于网络上已经司空见惯的代购现象来说,这一案例也可能成为今后判决代购行为的参照,因此亦让网络代购群体深感不安。
据前述《法制晚报》报道,“如果李晓航被判刑,那大多数淘宝代购网店的老板都得蹲监狱。”一位海外代购店主表示,判决结果对海外代购店主的冲击会很大,规模小的卖家会选择退出市场。
淘宝代购店主姜小姐说,她的经营方式和李晓航类似。“‘空姐案’后我就不做了,真要被查到背上逃税的罪名,还得进监狱,不值得。”她表示,很多小型代购网店店主都是兼职,因为不靠代购吃饭,不愿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