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2月17日电(记者 岳德亮)记者16日从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浙江省力争到2015年,全省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占全省家庭承包耕地面积三分之一以上。
今年年初的浙江省“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提出“在培育农业新型主体中重视培育家庭农场的建议”。浙江省农业厅等办理单位在回复意见中表示,全省将在着力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土地流转、鼓励多类型人员参与创办、强化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推进家庭农场的培育,力争到2015年全省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占全省家庭承包耕地面积三分之一以上,土地产出率高出全省平均水平四分之一以上。
据浙江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省农业厅、发改委、财政厅等正着力指导、推动各地出台相关政策意见,争取让家庭农场比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有关政策。积极争取创设家庭农场财政扶持专项资金,支持示范性家庭农场开展园区化建设、设施化改造、标准化生产。探索适合家庭农场发展的保险制度。
浙江省工商局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经工商登记的家庭农场已超过5000家。
(原标题:浙江:2015年三成多承包耕地将“变身”家庭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