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栾晓娜
在争议声中,上海地铁“禁食令”最终未被写入新修订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却出现在昨起公开征求意见的新版《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中。
昨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乘客守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新增了“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等多项禁止性行为。
市交通港口局有关人士表示,《乘客守则》并不是法律法规,只是倡导性的行为守则,不具强制性,“主要是从乘车文明的角度,对乘客的行为进行倡导。”
不过,《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乘客进站、乘车应当遵守《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新增多项禁止性行为
早报记者进行比较发现,与现行《乘客守则》相比,新版《乘客守则》中新增了多项禁止行为条款,包括进站、乘车的乘客擅自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散发宣传品;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等。
新版《乘客守则》规定,凡进站、乘车的乘客,禁止下列行为:拦截列车;擅自进入轨道、隧道等禁止进入的区域;攀爬或者跨越围墙、栅栏、栏杆、闸机;强行上下车;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渣,乱扔纸屑等杂物;擅自涂写、刻画或张贴;擅自设摊、停放车辆、堆放杂物、卖艺、散发宣传品或从事销售活动;乞讨、躺卧、收捡废旧物品;携带活禽以及猫、狗(导盲犬除外)等宠物;携带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蚀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携带有严重异味的物品;携带未经安全包装的易碎、尖锐物品;使用滑板、溜冰鞋;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等。
携带行李大小放宽标准
在乘客应遵守有关票务管理规定的条款中,新版《乘客守则》新增规定:“享受乘车优惠的乘客应当持本人有效证件乘车。乘客不得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
同时明确,残疾军人凭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离休干部凭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干部离休荣誉证》或者《中国人民解放军离休干部荣誉证》、盲人凭本人《上海市盲人免费乘车船证》、革命烈士家属凭本人《上海市革命烈士家属优待证》、伤残警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可免费乘坐轨道交通。上海70周岁以上老人除工作日高峰时段外持本人敬老服务卡可免费乘坐轨道交通。
此外,乘客可免费带领一名儿童的身高标准,从原先的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放宽为1.3米(含1.3米)以下,超过一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乘客所携带物品的大小要求,从原先的“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体积不得大于0.15立方米”修改为“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体积不得超过0.2立方米,长度不得超过1.7米”。
《乘客守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12月16日至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