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举办“看得见的正义”网络访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安受邀参加。新华网 韩建平 摄
新华网北京12月14日消息 为了更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更好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最高人民检察院昨日组织开展了“看得见的正义”网络访谈,邀请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安,围绕“看得见的正义”这一主题,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接受新华网等1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并与网民在线交流。
反腐败需要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光惩不防不行
法制网记者: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预防出生产力”。介绍一下江苏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习总书记还提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介绍一下江苏省检察机关的做法。
徐安: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时,听了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局林志梅局长的工作汇报后,总书记深刻指出,“预防出生产力,我很以为然”,期望进一步把这项工作做好。这对我们是很大的鼓舞。我们进一步落实习总书记的讲话要求。大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建设工程,在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完善内部防范机制。
反腐败还需要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光惩不防不行,这一类的职务犯罪、腐败行为,光治标不行。所以我们在加大惩治的同时,也更加注重动员人民群众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防范工作。
徐州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都组织了“检察长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到各个单位和部门进行预防宣讲,今年以来,他们就组织宣讲130多场,一些干部听了以后很受教育,有过一些受贿行为、贪污行为的干部,听了之后受到振动,感觉到再不能有侥幸心理,就主动向检察机关交代问题、投案自首。
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里,进一步提出来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要健全机制,我们也决心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把预防工作做得更好。
在抓预防的同时,我们感觉到,要想有效地遏制腐败,惩治这只“手”不能放松,一定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如果惩治一“手”软了,犯罪分子、腐败分子也会有侥幸心理,他也觉得无所谓,所以我们现在就是强调,必须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行为,要坚决查办。特别是要注重查办危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要坚决查处。
今年1到11月,江苏省检察机关查处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生产、涉农惠农领域的贪污腐败案件是1493人,其中,要案就有99人,这里头还包括一些厅级干部。大案率达到了99.4%,绝大部分都是贪污贿赂五万元以上的大案。在查办大案要案同时,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一些数额不大的职务犯罪,但是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我们也不放过。检察院也发出检察建议,最终建议被采纳。这些做法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的肯定。
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绘好美丽中国的江苏画卷
央视网记者:全国多地包括江苏连续出现雾霾天气,生活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问题日益引起人民群众高度关注。请问徐检,江苏省检察机关如何适应新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绘好美丽中国的江苏画卷?
徐安:江苏省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明确要求,我们江苏检察机关认真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努力发挥检察职能,为江苏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
首先,更加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文明环境问题。努力做到对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零容忍,敢于执法、铁腕问责。省检察院专门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我们还和省法院一起贯彻“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加大了这方面的工作力度。
同时,治理生态环境问题光靠检察机关一家还是不行的,所以我们积极推动和公安机关、法院、环保部门合作,健全环保联动执法机制,增强合力。今后,该移交的要移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要紧密相接,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扩大检务公开,能公开的要尽量公开
新华网记者:江苏检察机关在依法行使检察权过程中,如何做到既强化法律监督,又强化自身监督,保证检察权不被滥用?江苏检察机关如何接受外部监督?
徐安:我们强化自身监督制约,这几年特别是加强了对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全省所有的检察院都建立了案件监督管理专门机构,健全了案件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就是统一对外受理案件、统一开具法律文书、统一接待案件当事人和辩护人,同时也统一了案件的“出口”,答复执法办案当中遇到的问题,使办案的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同时,还对一些重点环节、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强化了监督制约。比如在职务犯罪侦查当中,要求正在办理的案件坚持全程、全面、全部施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这些同步录音录像要随案移送公诉部门,要接受审判机关以及辩护人的查询,保证办案方式更加文明规范。
最近江苏省检察机关正在推进高检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从今年的12月26日开始,我们全省检察机关将全面上线运行高检院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在网上对每一个正在办理的案件全程进行同步监督。每一个案件的信息都能够在省检察院查询到,这对执法办案流程全面进行了掌控,防止了办案随意性,对所有案件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
在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的同时,江苏省检察机关还强化了外部监督,如人民监督员制度,由省委政法委牵头,省人大、省政协及省政法各个部门组成选任委员会,由他们选任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院的执法办案情况。今年,人民监督员已经监督了全省职务犯罪案件当中一些属于七种情形的案件104件,都提出了明确的意见。提的建议有道理,我们都积极采纳。
外部监督还有一个重要措施,就是进一步扩大检务公开,能公开的要尽量公开,我们现在正在全省开始试点,终极性法律文书,如不起诉、不立案、不抗诉、申诉案件不受理这些法律文书,要全部上网公开。人民群众可以查询得到。我们将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在全省部分基层院开展试点,试点成功以后,将全面推开。
绩效考核由过去体制内封闭式考评向面向社会内外结合的开放式考评转变
正义网记者:近几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项工作也走在了全国前列,也赢得了公众的认同。在全面加强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形势下,江苏检察机关如何推动工作科学发展,如何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徐安:我们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察工作做得好不好,人民群众说了算。今年上半年,曹建明检察长到江苏调研时强调指出,人民群众是检察工作全部价值的最高裁决者,检察工作做得好不好,衡量标准是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所以要由人民群众说了算。
这几年,江苏检察工作有一定的进步,取得了一定成绩,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积极地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诉求,以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盼,作为我们改进工作的动力,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为切实解决个别检察院存在的片面追求办案数量等问题,今年我们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明确提出,一律取消单一的以办案数量指标完成情况为主的业务考评办法,探索新的考评办法,主要是实行“三个转变”。
衡量工作成绩由片面的追求数量、完成指标向办案的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进行转变。绩效考核由过去体制内封闭式考评向面向社会内外结合的开放式考评转变。
今年以来,我们严格了对案件数据的统计工作,要求必须挤干水分,要实实在在的业绩。我们对各个市院报来的诉讼监督数据都进行严格核查。
(原标题:江苏省检察长徐安做客“看得见的正义”网络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