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3日讯 记者李光磊报道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以来,中国证监会党委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取信于民的实际行动,推进简政放权和监管转型,努力建设群众满意的监管机构。
一是大力推进资本市场重大改革。首先,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今后,新股发行监管部门将重在合规性审查,企业价值和风险由投资者和市场自主判断。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坚持改革精神,研究推出适合我国实际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各项配套措施。其次,全面实施并购重组分道制,严格借壳上市标准。设置豁免/快速、正常、审慎三条通道,有条件地淡化行政审核和减少审核环节,大幅提高审核效率。明确借壳上市审核严格执行IPO标准,创业板不允许借壳上市。再次,积极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和监管转型。首先,继续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对证监会现有的66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梳理,就3年内(2013-2015)进一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形成计划。其次,增强监管工作透明度。坚持每周召开新闻发布例会,专职新闻发言人正式履行职责。开通证监会官方微博、微信、“12386”热线,加强信息公开与投资者服务,畅通投资者诉求反映渠道。第三,积极推进监管转型。目前证监会正积极开展监管转型调研工作,推动“主营业务”从审核审批向监管执法转型,“运营重心”从事前把关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三是切实加强稽查执法和投资者保护。首先,大力加强稽查执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稽查执法工作的意见》,大力充实稽查执法力量,全面授予派出机构行使处罚权。从重从快查处了以“万福生科”案、“光大证券”案等为典型的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截至今年11月份,主要执法数据均已全面超过去年全年水平。其次,大力加强投资者保护。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出台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监管指引,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最低标准;出台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不断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丰富投资渠道和产品,发展服务于中小投资者的专业化机构,鼓励开发适合中小投资者的低风险、有相对稳定回报的产品等。
四是着眼“四风”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首先,整治会风文风。今年以来,会机关会议费同比下降42%。开展文件简报清理工作。简报、内部文件原则上均以电子文件形式报送,大幅降低办公成本。其次,严格“三公”经费支出。今年以来,招待费支出同比减少32%。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建立出车申报制度。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不再安排和审核考察性出访团组。再次,提升工作效能。加强行政公开,提升监管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明确提出“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核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不予核准的决定”,提高政策执行力。第四,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坚持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和反馈制度,制定完善证券期货案件立案、结案以及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听证工作规则,研究确定证监会机关和派出机构“职权目录清单”,并以适当形式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