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2月6日电(记者王恒志)记者从江苏省妇联了解到,江苏省推广的“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半年以来,通过公安机关的有效介入,被发送《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家庭发生二次家暴的比例大幅降低。
《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是今年7月江苏省妇联联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共同出台的,并在全省各市推广,这一制度明确公检法等部门在预防和制止家暴中应担责任,公安机关在处置家庭暴力警情时,对达不到或不宜进行行政处罚的,将送达《家庭暴力告诫书》。对已经被告诫过的加害人,再发生二次暴力将从重处罚。此外告诫书还可作为法庭证据使用。
南京市试点推广这一制度以来,已发出告诫书80多份,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二次家暴的情况。12月份起,南京市将全面推广这一制度,希望通过这种手段进一步减少家暴现象。据了解,南京市近年来涉及家暴的接警每年大约3000起左右,而妇联接访的婚姻家庭纠纷中,家暴同样占据较大比例。
记者了解到,江苏省妇联近年来逐步健全配套制度体系,力图让妇女维权工作从妇联走向社会,改变妇女维权“一肩担,无权担”的困境,通过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站、受害妇女庇护中心、伤情鉴定中心、婚姻家庭合议庭等办法,逐步使维权工作从妇联走向社会,真正成为各部门的共同责任。
(原标题:江苏推广“告诫书”制度向“家暴”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