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5日电(记者崔静、程卓)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对困境儿童实行分类救助保护制度的基础上,民政部将积极争取将事实上无人照顾的儿童纳入国家保障范围,同时积极探索推进儿童保护制度。
窦玉沛介绍,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主要是指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放弃了监护责任,即俗话说的“爹死娘嫁人”的现象,或者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离异,放弃对儿童的监护责任等。这部分人在学术上被称为亚孤儿,他们也生活在困境中,亟须社会保障。“我们在不懈努力,争取把这部分孩子纳入到国家的保障中来。”他说。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在加强对困境儿童实行分类救助保护方面已取得一些进展。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孤儿保障的意见,将所有孤儿纳入国家保障,其中集中供养的孤儿一般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分散供养的孤儿每人每月补贴600元,共保障了超过57万名孤儿。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意见,把流浪儿童纳入国家救助保障范围。2012年,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发出通知,将受艾滋病感染的儿童参照孤儿纳入国家的保障制度。
窦玉沛说,尽管如此,依然有一些困境儿童没有纳入到国家保障的范围,还在采取低保制度获得救助,救助标准相对偏低。他表示,民政部将积极探索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推进儿童保护制度,将现有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等各方面政策法规进行整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儿童保护网络,构建儿童遇到困境的发现、预防、监测、报告和处置机制,避免儿童在遇到困境时得不到救助的情况。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一些地方设立弃婴岛的情况,窦玉沛表示,在我国,遗弃婴儿属于违法行为,也为社会道德所不容。遗弃婴儿的父母或者其他人员在遗弃时选择比较隐蔽的方式和不易被发现的地点,导致孩子因为不能被及时发现而死亡,使一些本来就有病的孩子因为得不到及时救助病情加重,有的终身难以治愈。设立弃婴岛,正是基于生命至上、儿童权益优先的原则,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精神是一致的,与刑法打击弃婴犯罪也是并行不悖的。
(原标题:民政部:争取将事实上无人照顾的儿童纳入国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