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黎磊
同济大学中东欧
研究中心副教授
这一地区的公民对用“东欧”称呼他们比较敏感,他们更喜欢用地理意义来区别自己,如“中欧”、“东南欧”等。
随着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的召开,“中东欧”一词频频跃入我们眼帘,但这并不是一个不言自明的概念。中国对中东欧国家的认识经历过三次重大变化。
中国人对中东欧国家的最初印象是从“东欧”这个政治概念开始的,虽然中国和绝大多数中东欧国家早在1949年10月就已建交并且开始友好合作,但相互了解和相互认识并不深入,双方之间的交流合作因为意识形态因素遭遇过多次中断。随着苏联的解体,曾经的社会主义“东欧”八国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和南斯拉夫只能停留在上一辈人的历史记忆中。
苏东剧变后,“东欧”的概念被地理意义的“中东欧”取代,中东欧的概念被大大泛化和模糊了,对他们的区分也出现了很多争议,大致区分为三个区块。第一块是维谢格拉德集团四国: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第二块是苏联范围内的“独联体国家”,包括波罗的海三国和乌克兰等;第三块是巴尔干国家:罗马尼亚、保加利亚、斯洛文尼亚和西巴尔干诸国。这一时期中东欧各国相继提出了以加入北约和欧盟为优先目标的“融入西方”战略。中国主要致力于发展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双方战略发展主导方向的不同导致双方关系在冷战结束后一度疏远。这一地区的公民对用“东欧”称呼他们比较敏感,因为在他们的脑海中,东欧意味着前社会主义国家的身份,与今日的“融入西方”战略相悖,他们更喜欢用地理意义来区别自己,如“中欧”、“东南欧”等。
随着北约和欧盟东扩步伐的加快,绝大多数中东欧国家已经投入西方的怀抱,他们在安全防务上听从美国主导的北约指挥,在经济上享受欧洲一体化带来的福利。2004年加入欧盟的中东欧国家又被称为“新欧洲”,以区别于“老欧洲”,当然这一概念主要源于2003年小布什发动伊拉克战争时,这些中东欧国家一边倒地支持美国对伊动武。源于两次世界大战和冷战的记忆,这些新欧洲国家更信任美国,波兰有句格言是“永远不要在黑暗的小巷与法德并行”。而事实上,新老国家的政治裂痕直至今日还不能弥合。更为糟糕的是,受欧债危机的负面冲击,作为欧盟内部的新兴经济体,它们与老欧洲国家的发展差距不是缩小而是增大了。
“中东欧”的概念在2011年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之后被赋予了新的意涵,也渐渐为欧洲人接受。中国明确了所谓中东欧16国包括11个欧盟新成员,还有正在为加入欧盟冲刺的2个入盟候选国家:黑山和马其顿;也有受欧盟联系与稳定进程规制的3个潜在入盟国家:阿尔巴尼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塞尔维亚。欧盟使用“东南欧”,而不是“西巴尔干”的提法称呼这些国家表明欧盟承认该地区是欧洲的一部分。可以说这16国欧洲化进程已不可逆转,它们已经确立了认识世界的西方化视角。中国之所以把他们视为一个整体,更多是基于欧盟因素的考虑。
首先,“多边搭台,双边唱戏”,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是中国和中东欧16国发展双边关系的一种新形式,中东欧地区国家众多,语言、文化、民族、宗教和历史发展复杂多样,加上地理位置遥远,国家变化较大。中国对转型后的中东欧国家不够了解和熟悉。中国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所取得的成就已经使中东欧国家的对华认知发生了较大变化,但部分国家对华仍有疑虑。双方迫切需要在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基础上建立和提升伙伴关系。
其次,从地区层面来看,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基于1+16框架,中东欧相当于欧洲国家中的“新兴经济体”,这些国家传统上依赖欧盟的技术和资金,欧洲市场是它们主要的贸易对象。中东欧国家通常不具备全方位的经济结构,中国的高铁等高新技术和对基础建设的大规模投资魄力,都是中东欧国家所期待的。双方可以实现优势互补。
第三,从区域层面看,中国-中东欧合作是中欧合作的一部分,是促进中欧关系不断发展深化的新举措,基于更加均衡和细化的中国对欧政策的需要,有利于切实履行《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有利于推动一个团结繁荣的欧洲。这一需求成就了双方的“重新发现”,开启了中国与中东欧关系的一个新阶段。
从“东欧”到“中东欧”,多少波谲云诡的历史时刻已经过去,沉淀下来历久弥新的传统友谊。中国与中东欧合作的大船从历史中驶来,经受各种风浪考验,正充满自信地奔向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