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日新媒体专电(“中国网事”记者何晨阳 杨绍功)河南永城一货车车主不堪忍受公路执法者乱罚款服毒自杀。女车主虽经抢救性命无虞,但因公路乱收费引发的这场惨剧却令人触目惊心。如不及早理清公路散乱现象,类似的悲剧仍有可能重演。
公路“三乱”背后的症结其实不难理解。在物流业迅猛发展的背景下,超载成为不少车主逐利的一种选择。而肩负管理职能的部分地方公路执法部门以“养鱼执法”进行变相权力寻租,以至于“月票”“年票”层出不穷,治超陷入“越治越超”的恶性循环。加上公路执法的多头管理,“三乱”问题变得日益凸显。
当“月票”“年票”成为超越法规的“硬通货”,公路管理便形成了扭曲的“潜规则”。而“月票”“年票”之外追加的罚款,将进一步加剧车主与执法者之间的矛盾。
公路“三乱”滋生,“养鱼执法”横行,让法律制度成了摆设,让权力肆意寻租;公路“三乱”之所以愈演愈烈,也不乏监督机制不完善、问责机制不健全、追责机制不到位的漏洞;而“三乱”之所以久治不愈,更有部门利益的强力阻挠。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整治公路“三乱”,不仅要对恶例施以铁腕重拳,更要大刀阔斧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原标题:中国网事:治理公路“三乱”应施以铁腕重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