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1月30日电(记者岳德亮)“处于办案一线的检察人员,我们当自问,当面对纷繁复杂的证据,在提出每一项审查意见之前,有没有经过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粗取精地仔细甄别和取舍判定?”29日下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吕静谈起履职情况时如是说。
自8月下旬开始持续到11月份,杭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对该市检察官的履职评议,吕静即是此次6名评议对象之一。
吕静说,过去的3个月,对于6名被评议的检察官而言,无疑是一次深刻的“回头看”和全方位多角度的自查自省,与此同时,更多未被列入评议的检察官,也一样感同身受,接受了洗礼。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春莲表示,评议是对检察工作的深度检阅,市人大对6名被评议对象既肯定了成绩,又指出了不足;对市检察院的意见建议,既涉及执法办案,又涉及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既涉及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把关、定性处理,又涉及文书制作、办案作风,非常专业,意见中肯,实事求是。
“履职评议就像一面镜子,照亮了检察执法办案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细节,使我们看到了差距和不足。”吴春莲介绍说,市人民检察院正在加强案件质量评查,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检察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代主任洪航勇表示,评议是工作过程,整改提高才是目的,履职评议的成效最终要以检察工作水平是否提高、检察官司法能力有无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的高低来衡量。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使履职评议的各项整改意见落到实处。
(原标题:杭州首次对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