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田某和黄某是宁波一家石化公司的员工,嫌正儿八经的卖油来钱慢,想出了在油中添水的馊主意,结果钱没赚成,还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今年7月1日,田某与黄某以公司名义同新昌某公司达成了0号柴油供货合同。同月5日,黄某和田某将11.52吨0号柴油卖给了新昌某公司,在返回途中,黄某向田某诉苦称平日里天天开油罐车很辛苦又赚不了几个钱,田某便向黄某提议下次送油时通过以水的重量充当油的重量,发一笔横财,两人一拍即合。经过周密的计划,同月10日,黄某与田某在石化公司装载了8.8吨柴油后,又前往宁波一洗车店往油罐车内加入了2.69吨的水。到达新昌公司后,两人分工由田某通过聊天引开公司工作人员的注意,黄某则驾驶车辆进行卸油和放水,卸完油后车辆净重显示为11.49吨。数着多赚的20000多元现金,黄某与田某更是坚定了他们赚快钱、赚大钱的想法。同月23日中午,田某与黄某故伎重演,却被新昌公司的员工发现,田某被当场抓获,仓皇逃离的黄某也随后向公安机关自首。
新昌法院经审理认为,田某和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共同骗取公司财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考虑到认罪态度较好,又能够积极退赔,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一万元。
诚信经营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违背诚信原则,企图“钻空子”的不仅难以在市场中长期立足,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浙江新昌法院 张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