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网友在温州某论坛发帖,指称温州永嘉县法院政治处主任、民二庭庭长“长期、经常”在外开房。对此,永嘉县法院办公室主任陈小诚告诉早报记者,网帖曝光的开房记录真实,但均为正常开房行为,如出差、开会等;“发帖者是在诽谤两名当事人,他们准备报案。”同时,法院纪委已经介入。
昨天,有网友发布帖子,称永嘉县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政治处主任徐某某,民二庭庭长叶某在当地自有房产不住,却长期、经常在酒店开房,认为两人的行为与法官身份、职业要求严重不符。网帖附有两张“全省旅馆住宿人员列表”的截图,显示自2011年以来,徐某在温州、杭州等地酒店开房17次;叶某在温州、衢州等地开房20次。截图中的登记记录显示,两人所住酒店仅一家相同。
“已经问过两名当事人,初步认为这些开房均属正常行为,如出差、开会,或为外地来的朋友所开等。”陈小诚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确认了被曝光两人的身份,表示永嘉法院已通过公安核实,网帖曝光的开房记录真实。他表示,两名法官没有同时开房或入住同一家酒店,不存在“集体活动”;而且三年这样的开房量也难算“经常”,“他们可能在办案时得罪了发帖人,引来报复。”
对两人累计在温州等地开房30多次,永嘉县法院称,初步认为这些开房属正常行为,他们可能得罪了发帖人,引来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