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许可〔2013〕1429号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报告》(中源协和〔2013〕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25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13年11月8日
本文来源: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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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易_NE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