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5日电 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15日晚,新华社授权发布了《决定》全文。《决定》2万字左右,涵盖15个领域、60个具体任务,反映各个领域改革的基本理念。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决定》指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15日晚,新华网邀请到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孙晓莉做客新华网访谈室,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谈到如何理解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时,孙晓莉认为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理念非常好,对于解决政府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会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主持人]在《决定》当中有这样的表述就是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怎么理解这部分的内容呢?
[孙晓莉]这部分内容也是很关键的。我举一个例子,比如我曾经到一些地方去调研,像义务教育这个东西理论上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公共物品、公共服务。义务教育在世界范围内它的支出责任有一些基本原则的,比如根据受益范围确定支出由谁承担,义务教育这个产品理论上来说是对全体国民、对整个国家都有利,所以从这个受益范围来分析的话,它应该确定了支出责任,一般意义上是中央政府或者联邦政府为主,这是世界范围内的普遍规律。
我们国家过去费用负担的原则是以地方为主、中央为辅。客观来说,义务教育应该是一个处于适龄教育阶段的国民,不管在哪个地方生活都应该享受大体差不多的教育服务。但实际上,在客观生活当中不是这样。东部地区一些城市相对来说经济条件比较好,义务教育提供的服务就比较好,甚至国家规定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它们还可以搞一些地方的改革和探索,把它变成十二年、甚至十五年制的义务教育,只要在我这个地方就读,是适龄儿童,从小学到高中,政府都买单。这些地方的改革精神值得肯定,但是这也反映了公共服务在地区之间的差距,差距背后的因素是什么?就是费用负担本身的支出责任结构不合理造成的。所以这次全会里面谈到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理念非常好,我想对于解决政府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会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同时,这也涉及到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税关系的调整,这也是这次改革的一大亮点,我想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
(原标题:孙晓莉: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是改革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