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旭光
这些日子,地产商潘石屹火了。不是因为房价,而是因为他的办公室门口来了喊冤的民众。喊冤者前来,是冲着潘石屹最近获得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的身份,冲着他接受聘任后在微博上的表态:“愿为那些受到冤屈的人们去奔走”。
然而,潘石屹手足无措了,他没有想到“冤屈的人们”真的会蜂拥而至。他在微博上发问:“我可怎么办呢?”政府、法院都有信访部门,代表人民利益和诉求的有人大代表,为什么老百姓有了“冤情”要来找他?也许让他更为困惑的是,自己早就是北京市人大代表,为什么等到成了特邀监督员,人们才找来?
实际上,法院、检察院从社会贤达中聘请监督员并非新鲜事。1998年,北京市一中院就开始聘请社会人士担任本院特邀监督员,到潘石屹这儿,已经是第六届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从2003年开始,在检察系统试点“人民监督员制度”,后向全国推广。据报道,这些监督员的工作都是卓有成效的。
我们也很困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可见,在我国的根本大法中,是规定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者的,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当然应该密切联系人民,了解民间疾苦,反映人民意见,监督国家司法权力的运行。既有人大代表,又何须人民监督员呢?可潘石屹的经历告诉我们,有了“冤情”,人们更愿意找监督员,而不是人大代表。问题出在哪里?
首先,是否所有人大代表都能很好地代表选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没有权威报告发布前,不好妄测人大代表履职的普遍情况。但是,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自问,自己认识周围的人大代表吗?有他(她)的联系方式吗?会去找他们反映问题和意见吗?如果您的回答是肯定的,那为何那么多人会去找潘石屹呢?所以,一些人大代表脱离群众的现象是肯定存在的。
其次,人大代表是否能够表达意见,人民代表大会是否能实施监督权呢?意见能够得到倾听和反馈,民意才能真正得到体现。只有拥有制约监督对象的手段,才能称得上真正的监督。一些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是“橡皮图章”的说法早已有之,而一些人大代表开会时热烈讨论、闭会时“消失在人海”的情况也并不罕见。或许某种程度上,正因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效力不足,才导致我们今天看到的图景,检察院、法院聘请监督员,而一些地方也开始“电视问政”。
往往找人大代表不管用,找特邀监督员管用,这就是问题所在。而特邀监督员之所以管用,是因为他们是“特邀”的。“特邀”意味着领导重视。特邀监督员的聘任仪式公开举行,聘请潘石屹这样的名人,意味着这中间可不能有什么差池。
当然,这也反映了另一个现实:民众的正常申诉、救济途径太少也太窄了。信访之路的艰难自不用提。尤其吊诡的是,法院是社会矛盾的最后解决场所,是公民权益的最后救济场所,连法院也设置信访办,那就充分证明,我们社会的权利救济机制存在问题。
如此问题,中央必须拿出决心来面对和解决。切实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造条件使得人民代表都能真正代表人民,敢于反映民情民意,这是根本之道。以法治精神和理念来对待司法,逐步建立完善依法治国的机制,这是底线。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之东风,推动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建设,则是眼前最该做的。
说到最后,我们想问,法院聘请特邀监督员究竟目的何在?潘石屹的手足无措说明了什么?在接过聘书的时候,他是否知道如何监督?或许,根本不需要他知道。
(作者系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