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发生在浙江杭州萧山的一起大火导致尹进良等三名消防员牺牲。据中新网报道,11月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该起大火的纵火者李丽娟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的辩护律师表示,宣判前他曾会见李丽娟,李表示自己宁可获死刑,也不想拖累家人,不会再上诉。
据新华网此前报道,2013年1月1日凌晨3时许,位于杭州市萧山区的友成机工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超过1.2万平方米。因火势较大,各级消防部门共出动超过60辆消防车、近400名消防官兵救援,扑救过程逾12小时。
在救火中,萧山消防中队特勤分队分队长尹进良、战士陈伟、市北消防中队战士尹智慧三人不幸牺牲。
警方调查后发现,火灾系人为纵火。1月3日,纵火案嫌疑人李丽娟被依法刑事拘留。
1月15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对李丽娟依法批准逮捕。10月15日,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因调岗对班长产生怨愤,遂决定放火报复
据杭州网10月15日直播庭审,李丽娟,女,49岁,浙江杭州人,原系杭州友成机工有限公司员工。
2012年12月,李丽娟因工作岗位被调整、工作琐事纠纷等原因对公司的包装仓库班长王铭等人产生怨愤,遂决定放火报复。
“我想弄点火,这样领导会把班长叫回来问话,元旦他就没的放假了。”李丽娟,她只想报复班长,所以选的地方离组立车间很近,她觉得即使火变大,组立车间的人也可以马上发现。
2013年1月1日凌晨,李丽娟穿男式棉衣,携带事先购买的打火机,骑旧电瓶车前往杭州友成机工有限公司。为了躲避该公司正门监控,李丽娟行至公司西南侧,翻墙入内,后点燃包装仓库内的一堆纸箱,确认点燃后逃离放火现场。
当时,工厂内有193名员工在工作,起火后及时疏散。包装仓库和工厂内存放大量纸箱、塑料、酒精等易燃物品,火势迅速蔓延导致杭州友成机工有限公司的厂房、机器设备、库存原材料、生产产品等全部毁损,经济损失超过人民币六千万元。
而火灾扑救中,有消防官兵尹进良(殁年27岁)、陈伟(殁年21岁)、尹智慧(殁年19岁)牺牲,另有消防战士王亚飞、黄海军、王磊不同程度受伤。
法院:因私利泄愤放火焚厂,后果极其严重应予严惩
据前述中新网报道,庭审阶段,李丽娟的辩护律师曾提出,李有放火事实,但主观上对火灾的损失和严重后果没有预期,对三名消防队员的死亡没有刑法上的因果联系,消防员的牺牲原因有很多,包括延误救火时间等。“如果是当时在场员工牺牲,那李肯定有责任。但结果消防员因为救火牺牲了,李丽娟肯定是没有这种主观故意。刑法上的因果应当是客观的因果联系,就不能把这个结果归在她头上。”
法院认为,被害单位杭州友成机工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符合相关规定,并在日常管理中尽到消防安全教育职责。李丽娟作为仓库资深员工,明知仓库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仍纵火焚烧,显然具有放任重大火灾结果发生的主观故意。而消防部门在接到报警后,在最短之间内调集最强战力展开灭火,并就近占据水源确保灭火现场的不间断供水;为控制火势蔓延并搜救可能被困火场的人员,积极组织消防战士开展内攻,因风向突变火情发生变化而致陷身火场,整个灭火工作符合消防部队战斗条令。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丽娟因私利泄愤,放火焚厂,致六名消防官兵死伤,公司财产遭受数千万元损失,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最终,李丽娟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庭审结束后,李的辩护律师邓继祥说,宣判前,他曾去看守所会见李丽娟。“她自己希望被判死刑,如果一审结果是死缓或者上诉能改判死缓,她出来也70多岁了,只会拖累家人。”
李丽娟:过去280每天都在忏悔
据杭州网消息,在听到死刑判决后,李丽娟表情平静,并没有开庭审理时那样激动。
据《青年时报》报道,在此前庭审中,一说到牺牲的三名消防战士,李丽娟就开始哭:“我真的没有想到,我觉得火可以灭掉的,过去的280多天,我每天都在忏悔,对不起。”
不过李丽娟的忏悔并没有得到牺牲消防员家属的谅解,陈伟的母亲在庭上曾多次情绪失控哭喊,甚至冲上庭要打李丽娟,被法警制止。